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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创新建立乡村放心消费工作机制 打通农民维权“最后一公里”

2020年09月03日 10:55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20-09/03/content_8629501.htm

“讲得太好了!我们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不会鉴别真假农资,以前买到假的农药化肥只能自认倒霉,今天这堂课真是给我们送来福音了。”近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滩龙桥村文化礼堂里,村民张阿大听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讲的“如何鉴别真假农资”课后,由衷地感慨道。

近年来,假冒农资、假冒保健品、假冒大牌日用品等不断出现在农村消费市场,给百姓生活带来诸多困扰。为此,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以“放心消费创建”为工作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热点,找准目标、精准施策,不断创新放心消费工作机制,打通农民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消费宣传进农村

农民维权意识提高了

“大家注意,这些人经常拉你们去听养生讲座,用对你们嘘寒问暖、赠送小礼品来博得你们的信任,然后开始忽悠你们购买自称能养生保健的保健品。其实这些保健品并没有任何保健作用,很多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大家千万不要掉进骗子的‘甜蜜陷阱’里了。遇到强买强卖的行为,要记得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日前,在长兴县画溪街道徐家浜村村委会,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向村民们讲解《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以视频方式分析生活中发生的案例。

近年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消费热点对农民群众消费者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该局多次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观看视频等形式,让农民群众在掌握相关产品专业知识的同时,了解维权知识,提升其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把消费维权知识送进农村是开展乡村放心消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顾忠表示。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农村消费市场规范了

“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瞄准农村市场,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农村市场监管存在漏洞,我们要补齐短板,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潘建国说。

近年来,该局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和监管创新行动有机结合,集中精力对当前民生领域广受关注的“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和执法,惩治失信违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今年以来,长兴县共查办商标侵权案件37件、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案件48件、查办农资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传销、非法“直销”“会销”等案件数都有较大幅度下降。

今年上半年,长兴县市场监管系统抽检了937批次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涉及食品药品、化肥农资等。

完善纠纷调处机制

农民消费维权有底气了

受各种因素制约,很多农民遇到消费纠纷问题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依托系统相关工作体系,建立了消费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

出现消费纠纷时,设立在各行政村里的消费维权站能够第一时间受理,方便群众投诉和处理问题,真正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达25.3万元。

此外,为了让消费纠纷调解结果更具法律效益,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将消费纠纷诉讼和调解对接机制延伸至农村,在各乡镇成立由市场监管所、乡镇法庭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乡镇消保分会组成的消费纠纷诉讼调解对接联络站,形成以县级诉讼调解对接联络处为统领、乡镇诉讼调解对接联络站为支撑的诉讼调解工作体系,并推动网上纠纷“一站式”解决,全力保障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近两年来,该县通过司法裁定确认农村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135件,裁定赔偿消费者损失76.9万元。

“打造放心农村消费市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农民维权意识,一手抓政府部门的管理举措。农民维权意识是基础,政府部门管理举措是关键,两者共同提升才能让农村消费市场更加放心,这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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