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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服务并重 治劣与扶优结合 云南省质监部门狠抓旅游珠宝产品市场秩序初见成效

2003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自1999年以来,云南省质监部门采取切实措施 , 确保珠宝玉石质量,对标价 3000 元以上的珠宝玉石饰品进行强制检验。目前,全省珠宝经营企业已基本做到产品标签标识准确,质量信息明晰,明码标价,有 10 余家企业还做到了明码实价,受到中外游客普遍好评。旅游珠宝购物投诉逐年下降,目前已接近零投诉。质监部门近期对全省800余家主要珠宝商场的130余万件产品监督抽查结果表明,翡翠、红宝石、蓝宝石、珍珠、钻石等五大类饰品质量合格率达87%以上,其中占市场主导地位的翡翠饰品合格率达 92% 以上。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全省旅游珠宝市场的清理整顿中,没有发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现象,也未接到一起珠宝投诉案件。

一、从统一标签标识入手,建立旅游珠宝市场规则

珠宝标签虽小,但意义重大。人常说,黄金有价,珠宝无价。珠宝的价值体现在产地、种类、加工等多个方面,不明示相告,消费者是无法了解的。一些经销者虽然也明示相告,但信息虚假,消费者屡屡受骗。在加强监管的实践中,云南省质监局逐渐认识到,要使游客购买珠宝玉石放心,必须用法律手段,强制要求经营者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使明示告知行为受到法律约束,这样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从根本上解决珠宝投诉案件不断增加的问题。云南省质监局从统一标签标识入手,开始逐步规范全省旅游珠宝市场。

1999年3月,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云南省质监局率先制定发布了地方标准—《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标签标识》,统一了珠宝标识标注内容和要求。从此,每件产品明确身份、“携带身份证”有了标准,为彻底解决旅游珠宝市场标签标识混乱、有标签无标准的状况提供了依据。之后,又配合省法制局,起草了《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00 年 6 月,经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该管理办法突出了对珠宝玉石饰品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要求经营者要正确标注珠宝玉石饰品的名称、规格、价格, 单件产品标价 3000 元以上的珠宝玉石,要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卡、有效发票和珠宝玉石饰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附有饰品彩色图片的检验证书或鉴定证书,不得用人造、合成、再造、仿造宝石饰品冒充天然珠宝玉石饰品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及冒用其他经营者的品牌。 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 行政处罚,对触犯刑法的要 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质监部门对单件产品标价 3000 元以上的中高档珠宝玉石实行强制检验。这一措施的出台产生了很好效果,一时间各商场纷纷降低标价,珠宝价值的本来面目得以呈现,市场上“标天价,卖地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从规范重点商场入手,引导整个旅游珠宝市场规范经营

有了法规,如何能既尽快见效,又取信于民?云南省局就从规范重点商场入手,从而引导整个旅游珠宝市场规范经营方面狠抓落实。

一是抓标准、法规的培训、宣贯工作。省局先后在昆明、红河、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保山等珠宝玉石主要集散地举办了有关标准、法规培训班,培训生产、加工、营销和行政执法人员 3000 余人,使受训人员基本掌握了正确标注珠宝玉石质量信息的方法。对个别既不执行标准,又不按法律法规经营的商场,质监部门在会同工商、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查处的同时,结合采取“整改培训”的方式对总经理到营业员进行强制培训,帮助其规范经营、依法经营。云南省腾冲县素以“翡翠之乡”享誉国内外,全县有 600 余家生产、加工、销售翡翠的作坊,经营珠宝长期采用祖上传下来的标注标识方法,对当地质监部门依法监管有抵触情绪。 2001 年初,云南省质监局派出专门工作组,与县政府取得共识后,邀请当地珠宝行业的名人世家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的宣传思想工作,该县珠宝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如今,该县三个成规模的珠宝营销市场,不但严格依法经营,而且还将非天然的翡翠饰品“请出了市场”。

二是开展“服务一个商场,带动一片市场,规范一个行业”活动。云南省质监局首先选择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旅游精品线路沿线的大型珠宝店,帮助其规范珠宝饰品标签标识,统一标签内容,做到每件珠宝标识准确,质量信息明晰,以此带动全省珠宝行业逐步走向规范经营。 1999 年,昆明市政府为重建昆明景星珠宝世界,开展“无假货诚信经营市场”活动,云南省质监局以此活动为契机,对该市场 238 家经营户的 12 万余件饰品进行了统一检验,为每件饰品配上了统一标识标签“身份证”,之后,又在市场内设立了“质量监控站”,坚持长年值班服务。目前该市场已被省、市、区政府部门授予“无假货诚信经营市场”,过去一个“门可罗雀”的市场,如今变成了享誉海内外的繁荣之市。

三是开展创建“示范单位”活动。为引导行业规范经营,云南省质监局发布了《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化经营示范单位的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示范单位”的活动,清理整顿了市场上滥竽充数的“产品信得过单位”、“质量信得过单位”、“达标单位”等名不符实的匾牌。按照“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分区域、分类型地授予了 4 家“示范单位”,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宣传报道,使行业内“近学有榜样,远看有方向”,解决了珠宝行业“规范经营怎么做”的问题。

四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珠宝知识,树立企业形象”的活动。为营造 “扶优治劣” 的良好社会环境,云南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珠宝知识,树立企业形象”的活动,让神秘的珠宝走向大众消费的花园,让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了解珠宝知识,熟悉标准,变被动消费者为“珠宝消费的监督者”,提高了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意识。目前,全省各主要旅游景区(点)、线路及中心城市,涌现出了一批重质量、知名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的珠宝企业。这些企业的兴起,在引导本地区珠宝行业的规范经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地带头作用。

五是抓云南周边地区珠宝市场的规范经营,树立云南旅游珠宝的整体形象。这是云南省质监局在整顿规范旅游珠宝市场方面的独创之处。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与缅甸第四特区接壤,每天约有 3000 国内游客出境到该特区旅游。 1999 年以前,该特区珠宝经营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价格欺诈现象很普遍,在国内外游客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地影响了云南旅游产业的形象。针对这一情况,云南省质监局直接与缅甸第四特区高层接触,并与缅方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由云南省质监局派技术人员援助,缅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在该特区设立珠宝检验站。此举不仅使云南省的珠宝检验走出了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也使我国的珠宝技术检验标准得以认可,既发挥了云南珠宝界的技术优势,规范了云南周边珠宝市场,又有效地抑制了该地区售假的现象。如今,该特区珠宝市场的翡翠商品基本做到了“件件配证书”,明其身,验其质,售假现象明显减少。

三、从建设质量监督体系入手,形成技术监督服务网络,方便经营和消费者

针对全省珠宝市场分布广、数量大、规模小、经营分散、地域偏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客观实际,云南省质监局从抓质量监督体系建设上入手,在各主要旅游景点、线路、景区、商场形成珠宝玉石质量监督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技术机构监控市场,委托检验服务市场”的工作格局。

一是面向全省培养了珠宝检验员 120 余名,国家珠宝注册检验师 30 余人,为规范市场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成立了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大理、腾冲、瑞丽、西双版纳等珠宝玉石集散地建立了检验机构,并在各大珠宝商场设立了“质量监控站”,坚持长年值班服务,强化对产品质量的监控。三是积极探索,采用电码防伪和电脑网络技术,成功地开发了集防伪、信息查询和监控于一体的监督服务系统,通过这个系统,消费者可以随时查阅有关珠宝玉石“检验证书”、“检验报告” 和“鉴定标签”等质量信息,经营者可以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自己企业的质量信息,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

近年来,云南省质监部门在发展当地珠宝玉石特色产业的工作中,围绕质量动脑筋,较好地解决了全省旅游珠宝玉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促进旅游产品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探索了一条可行之路。他们决心以这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顿为契机,随时发现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服务机制,为繁荣云南旅游珠宝市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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