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活动。
国务院经贸办公室副主任王忠禹说,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目前,违法主体由小集体、个体发展到相当规模的集散地,利用给回扣、好处费等手段,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某些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查处违法活动的一大障碍。为此,这次会议决定,建立层层负责制,严格掌握打假活动的政策界限,克服 “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 的倾向,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坚决打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追究,不得以罚代刑。会议还决定,下半年打假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假药、一次性输液器、低压电器、电缆电线、农药化肥及各种饮料、烟酒等商品的假冒伪劣问题。(1992年6月10日)
注:“打假”这个词语,就是从这篇报道之后,开始出现在各种媒介上,并广为传播的。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活动。
国务院经贸办公室副主任王忠禹说,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目前,违法主体由小集体、个体发展到相当规模的集散地,利用给回扣、好处费等手段,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某些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查处违法活动的一大障碍。为此,这次会议决定,建立层层负责制,严格掌握打假活动的政策界限,克服 “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 的倾向,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坚决打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追究,不得以罚代刑。会议还决定,下半年打假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假药、一次性输液器、低压电器、电缆电线、农药化肥及各种饮料、烟酒等商品的假冒伪劣问题。(1992年6月10日)
注:“打假”这个词语,就是从这篇报道之后,开始出现在各种媒介上,并广为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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