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打假行动

诱人包装中藏着劣质纸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9月19日,河北省平山县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依法查封了当地一家利用再生皱纹纸冒充100%原浆生活用纸的小作坊。当场查获以次充好的生活用纸1040卷,再生皱纹纸3100多公斤,并依法查封了该作坊的所有生产设备。

该作坊位于当地岗南镇尚家湾村的一处普通民宅内。执法人员赶到时,作坊内机器轰鸣,两名工人正忙着将大卷的再生皱纹纸加工成小包装。大卷的再生皱纹纸经过重新打卷、包装、切割三道简单的工序后,就变成了“原生浆”的“100%放心好纸”。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整个作坊内的地面、房梁上落着一层厚厚的灰尘,重新打卷后的生活用纸则被随意堆放在墙脚的地面上。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作坊用同一种再生皱纹纸加工成了“阳阳”、“瑶瑶”、“曼妮”等品牌的生活用纸,在这些生活用纸的外包装上均标注有“超高温消毒、不添加荧光剂、100%放心好纸、原生浆制造”等诱人的字样。然而,经过检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作坊加工的生活用纸并非原生浆生活用纸,存在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现场随机对其加工的生活用纸进行燃烧实验,结果发现,所谓的“原生浆纸”经过燃烧后颜色呈黑色,且燃烧不充分。据当地质监局执法人员介绍,原生浆生活用纸是利用木材、草类、竹子等原生纤维作为原料生产的,质地柔软,纸粉较少,燃烧比较充分,燃烧后的灰较少且颜色呈灰白色,因其原材料成本较高,市场销售价也相对高一些。而再生皱纹纸是利用回收的各种废旧书刊、报纸等为原料,经过脱墨处理后再次加工生产的,质地较硬,纸粉较多,其成本相对较低。因为再生皱纹纸杂质较多,所以燃烧不充分,燃烧后的颜色呈黑色。

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作坊的生活用纸所使用的包装标签标识极不规范,不但没有标注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等内容,还涉嫌存在伪造厂名和执行标准编号的行为。在该作坊生产的同一品牌生活用纸外包装上,执法人员发现了“石家庄阳光纸制品加工厂”、“石家庄市尚湾纸品加工厂”两个制造商的名称和两个不同的执行标准编号,其中的一个执行标准编号为“GB20810-2006”,执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在标准数据库中查询,未查到该编号的任何记录。

据行政相对人王某交代,他们加工的生活用纸的确是再生皱纹纸,是从外地购进的。标签上的各种图案、文字,只是为了看着花哨、好看,没有考虑它的真正用途。生产的这些生活用纸大多销往周边农村。同时,该行政相对人对执法人员查出的问题,表示没有任何异议。

质监执法人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生活用纸时可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识别其优劣:一是有些很白的生活用纸添加了荧光增白剂。分辨的方法是用紫外光线(如验钞机的光线)照射,加入荧光增白剂的纸呈现出蓝色荧光,用肉眼观察其颜色煞白;二是用手撕一块生活用纸,如果有明显的掉粉和飞纸毛的情况出现,说明质量不高。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