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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质监局一分局在食品专项整治中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五种能力”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在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福建省厦门市质监局一分局结合实际提出了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必需的“五种能力”,即:发现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宣讲法律法规的能力;现场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并准确表达的能力;把握政策和服务企业的能力;对现场问题及时分析归纳和正确断定的能力。用这“五种能力”来衡量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收到很好的效果。

一是发现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执法人员的一个基本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到企业通过看、听、摸、觉,发现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在分局会上对企业做出质和量的分析和判断。

二是宣讲法律法规的能力。运用这场特殊的“战斗”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的宣讲和使用的能力考评,看一看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掌握程度有多少;看一看执法人员对法律的宣讲水平有多高;看一看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运用有多深,由此来培养和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素质。

三是现场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并准确表达的能力。食品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涉及了大量的执法文书的拟制,要详实记录执法现场的概况、经过和存在的问题,表述执法者对执法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这一过程是培养和锻练执法人员在复杂的情况下和各种环境中,理清思路、记载现场、掌握实际,为今后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检查和巡查提供有力的基础。

四是把握政策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这是“十七大”提出的基本要求。一分局在思明、湖里辖区执法不能脱离法律和政府的要求,对此,力求在执法中以法律合拍、与政府合拍、与企业合拍,明确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又是服务者,把这对矛盾掌握作为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

五是对现场问题及时分析归纳和正确断定的能力。一线执法人员时常在企业“打转”,走出去现场指导、现场执法,回来后得将企业的现场情况正确分析,并将执法文书备入档案,还将情况做出总结上报相关单位,这就要求一名合格的执法者对一个企业不仅要有客观的分析和实事求是的总结,还要有通过检查、巡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各级通过现场服务和检查,提出今后的监管模式和方法,这一能力在实践中能使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地看待企业,正确地看待自己。

这“五种能力”的提高,涵盖了执法人员的全面素质,厦门质监一分局在实践中用这“五种能力”来检验和衡量执法人员的业绩,在一线执法利于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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