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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稽查总队组织查处天台一特大假冒汽车玻璃案件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日前,浙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组织查获了一起特大假冒汽车玻璃案件,现场查获各种品牌汽车玻璃3681多块,据参考价估算,涉案货值100余万元。这是今年以来稽查总队查获的涉案货值最大的一起案件。此前,稽查总队接到举报,称天台吉祥玻璃加工厂非法生产各品牌汽车玻璃并大肆销售。接到举报后,总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并迅速制定了行动方案,稽查总队副总队长陈锦寿亲自挂帅、会同台州支队、天台大队依法对天台吉祥玻璃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经仔细检查发现,该厂比较隐蔽,属于厂中厂,一切作业都在天盛汽配有限公司内进行,而其仓库却设置在离厂房3公里以外的山岙里。按照安排,执法人员到后被分成两组,一组去仓库,一组到厂房,执法人员在该厂车间内发现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在工作着,现场用于生产加工汽车玻璃的标注常州锅炉有限公司的IIMR型蒸釜1台,热弯机2台、高温炉1台、磨边机1台以及在车间正中间和蒸压釜边上各1台未标名称设备、发现标注有“FY”“HONDA”“BMW”等12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图形以及3C认证标志和3C认证工厂编号的汽车安全玻璃共计756块,胶片上标注“NISSAN”“FY”“MAZDA”等10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图形菲林共计14块,标注“大众”“宝马”“奔驰”等9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的热弯模块共64块,在该厂办公室旁边发现用于喷印汽车玻璃标志用的标注有FY、HONDA、BMW等27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以及3C认证标志和3C认证工厂编号的丝网模版158块。另外,执法人员在举报人所指的仓库内发现了大量上述标志的成品汽车玻璃,经清点共计2925块。因该厂现场无法提供生产汽车安全玻璃所必须的3C认证证书以及标注上述商标所需的合法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后,对上述汽车安全玻璃、菲林以及丝网模块连夜予以扣押、对上述用于生产汽车安全玻璃的机器设备以及热弯模块予以就地封存。同时,对检查情况予以拍照和摄像取证。现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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