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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昌乐县质监局查获粉条加工小作坊无证生产达2吨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昌乐县质监局在营丘镇查获一无证生产加工粉条的小作坊,查获产品货值金额4000余元。

检查发现,该厂加工车间内生产设备极其简陋,屋子内堆放物品杂乱,苍蝇四处乱飞,地面脏乱不堪,车间内无防蝇、防尘设施。现场有6名工人未穿工作服装,未戴工作帽,正在加工生产粉条;在加工车间门前,淀粉原料直接露天堆放在车间地面上,未采取任何遮盖措施。在加工厂院内,有3名工人未采取任何卫生措施正在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粉条。晾晒场也未采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四周尘土飞扬,根本不具备粉条生产加工的基本条件。

经查证,该企业自今年9月20日开始用自己生产的地瓜淀粉作为原料加工生产粉条,共生产粉条2吨,现已全部销售。对此,昌乐县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内建立基本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坚决停止生产。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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