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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蒙阴质监局查处一个无证生产粉皮加工点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临沂市蒙阴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个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就加工粉皮的加工点,查封已加工好准备销售的粉皮产品226公斤。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实施的《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当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辅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个加工点的加工房间内既有原料淀粉,也有加工好的成品;墙面灰尘密布,地面脏乱不堪;粉皮晾晒场所的地面没有经过水泥或石板处理,一旦遇到有风天气就会尘土飞扬。据调查了解,这个加工点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卫生许可证, 他们只是想利用冬季农闲季节加工粉皮赚钱,而没有想到生产经营是否合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对226公斤违法加工的粉皮产品予以查封,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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