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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平邑县局查获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特种淀粉20吨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接群众举报,平邑县城一家企业生产的特种淀粉未标注生产日期。接到举报后,平邑县质监局迅速出击,一举查获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特种淀粉20吨,原材料食品玉米淀粉80袋,硫代硫酸钠20袋。

在生产车间,执法人员看到3个绞拌池在嗡嗡作响,6名工人在从事特种淀粉的加工活动,散落的玉米淀粉随地都是,加工现场异常杂乱,在生产车间一角落里,存放原材料食品玉米淀粉80袋,硫代硫酸钠20袋,成品特种淀粉20吨.该单位生产的特种淀粉实际上是一种工业类粘合剂,主要用于生产造纸涂布。该类产品如不标注生产日期,即使超过保质期,使用者也不知晓,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会失去原有的特性,起不到粘合作用,从而给生产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执法人员现场对20吨特种淀粉、80袋原材料食品玉米淀粉、20袋硫代硫酸钠进行了封存。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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