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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质监局查处两起销售假冒钢筋和质量低劣电缆案

2011年11月01日 15:2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宿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某钢筋加工点使用的φ8的热轧带肋钢筋和某路灯工程使用的电缆进行了检查,发现φ8热轧带肋钢筋标识标注冒用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名、厂址;YJV3×10+2×6电缆所检指标全部不合格。

经调查,该批φ8热轧带肋钢筋生产厂家共销售假冒钢筋23.786吨,货值金额为106323.4元,获取违法所得1189.3元;该批电缆为施工单位委托某公司购买,某公司又从一的个体电缆经销户手中进货,产品质量无任何保障。

目前,该局已对剩余的11.286吨假冒钢筋进行现场查获,并责令该厂进行改正的基础上,没收违法销售的热轧带肋钢筋和违法所得,并处该批钢筋10万元罚款。同时,对长8723米,货值金额209000元的电缆产品进行了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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