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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质监局五项措施加强法治质监建设

2012年11月27日 15:42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211/t20121127_326927.htm

黑龙江佳木斯市质监局新班子组建以来,不断注重加强法治质监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质监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质监事业发展。

一是规范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该局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制订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着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科学执法能力。

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卷质量。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文书齐全”原则,严格按照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告知等程序办案,提高案件的合法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水平。

三是规范服务意识,提升和谐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多同企业沟通,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注重规范执法行为,合理运用法律法规,把握好自由裁量权。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家企业”。

四是规范行风建设,提升部门形象。在行风建设方面,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端正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实现廉政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氛围。

五是规范案件督察,提升自我约束。强化督察督办和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案卷质量评查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了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不文明、乱检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由于措施得力,该局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均得到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本年度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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