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监局“两法衔接”暨法治风险防范工作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为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范行政风险,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11月8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武汉市蔡甸区组织召开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暨法治风险防范工作研讨会。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研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促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范工作风险,预防职务犯罪。会议以全省质监系统近年来查处的涉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典型违法案件为例,对如何确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经营案等犯罪案件的构成、如何确定质监部门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程序、行政违法案件与刑事犯罪案件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会议还就如何正确、妥善处理有关当事人滥用行政救济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与会代表以“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建筑材料案”、“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案”、“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案”、“当事人滥用诉权重复举报投诉案”、“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案”等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了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整体机制下,明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十分必要。与会各方表示,今后将在行政执法培训、联合办案、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案件交流等工作中,更加紧密地加强协调配合,有力地打击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嗣元出席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刘嗣元指出,加强“两法衔接”、建设法治质监,是湖北质监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个湖北”建设和国家质检总局“法治质检”建设的具体行动。刘局长对质监部门加强“两法衔接”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存在的问题作了重点阐述,对下一阶段全省质监系统的法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办协调处、复议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控告申诉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有关领导。
研讨会由湖北省质监局新利18国际路线处处长张旭主持,省质监局新利18国际路线处、稽查局,武汉、黄石、黄冈、襄阳、宜昌、十堰、荆门、鄂州、咸宁等部分市州质监局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法制科长和省局法制人才库成员参加了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范行政风险,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11月8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武汉市蔡甸区组织召开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暨法治风险防范工作研讨会。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研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促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范工作风险,预防职务犯罪。会议以全省质监系统近年来查处的涉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典型违法案件为例,对如何确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经营案等犯罪案件的构成、如何确定质监部门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程序、行政违法案件与刑事犯罪案件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会议还就如何正确、妥善处理有关当事人滥用行政救济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与会代表以“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建筑材料案”、“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案”、“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案”、“当事人滥用诉权重复举报投诉案”、“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案”等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了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整体机制下,明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十分必要。与会各方表示,今后将在行政执法培训、联合办案、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案件交流等工作中,更加紧密地加强协调配合,有力地打击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嗣元出席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刘嗣元指出,加强“两法衔接”、建设法治质监,是湖北质监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个湖北”建设和国家质检总局“法治质检”建设的具体行动。刘局长对质监部门加强“两法衔接”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存在的问题作了重点阐述,对下一阶段全省质监系统的法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办协调处、复议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控告申诉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有关领导。
研讨会由湖北省质监局新利18国际路线处处长张旭主持,省质监局新利18国际路线处、稽查局,武汉、黄石、黄冈、襄阳、宜昌、十堰、荆门、鄂州、咸宁等部分市州质监局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法制科长和省局法制人才库成员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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