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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县质监局落实申诉举报处置工作要求

2012年12月21日 17:08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212/t20121221_335213.htm

日前,天津市静海县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制订了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做到四个确保——有投诉举报必受理、有投诉举报必核查、有查必有果、有结果必反馈。二是实行案件承办责任制。申诉举报案件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实现从接报、批办、调查处理、调解到结果反馈全过程的有序衔接。三是处置时限符合法定要求。科室承办的申诉举报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处理、回复。四是保证告知方式的有效性。告知的方式要满足证据的要求,并保存相关告知凭证。五是文字录入符合完整性、规范性的要求。由各科室指定专门人员按照录入规范、关键字、必备项等要求进行“12365”系统中的文字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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