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打假行动

新疆库尔勒市进一步规范质监执法人员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012年05月14日 13:37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205/t20120514_217614.htm

近日,新疆库尔勒市制定出台了《库尔勒市质监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质监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提升质监执法队伍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和细化执法行为。《库尔勒市质监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强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如《规范》强调对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管理,严禁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罚缴分离,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等管理规定。

二是着力推行“柔性执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既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还要在行政执法中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同时也要严格依法行政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放纵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发生。

三是注重维护公民财产权。执法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处理暂扣合法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对于不易保管的物品,原则上不予暂扣处理;规范还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暂扣财物过程中的保管义务、留存证据责任以及保管不得收费的原则。同时还规定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车费、运费、仓储费、保管费、搬运费等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成本性费用原则。

四是确定分类分步执法模式。在建立健全机制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杜绝执法不作为、执法推诿等问题;确定了分类分步执法模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对可能危及公众健康、公共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执法力度。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