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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市质监局“四抓”理清执法工作思路

2012年09月12日 15:07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209/t20120912_231661.htm

近期,湖北省洪湖市质监局稽查工作考察组一行7人对黄冈、咸宁质监系统两地稽查部门进行了为期4天的学习考察。大家通过查阅执法案卷,收集相关资料,与办案能手座谈,理清了执法工作思路。

下半年,该局将以人大代表评议部门为契机,通过理顺关系,采取“联合、联动”等方式,狠抓监管服务,“四抓”奠定下段工作基础:

一是抓执法协调。运用政府打假办的协调职能,联合水利、电力、建设、招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干预、联合发文等办法,加强对农村水改、电网改造设施进行监督抽查,对建设工地防护网、企业钢构厂房等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抓执法联动。采取横向和纵向联动抓执法,横向注重加强与政府、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联合行动,解决自身力度不足的问题。纵向充分发挥垂直管理的优势,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实现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纵向联动。

三是抓执法服务。通过执法工作服务质监监管职能,以生产领域为抓手,规避流通领域风险,形成“技术机构技术支撑、业务科室综合管理、稽查机构查处违法”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质监职能的有效履行。

四是抓执法程序。在案件办理上实行“查”、“审”分离和“查”、“处”分离,即稽查机构负责案件查办、预审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案件审理,法制机构负责案件初审并进行处罚告知和下达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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