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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质监局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十大法治创新奖

2013年01月16日 14:44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01/t20130116_338387.htm

近期,在西安举行的全国质检系统十大法治创新奖评选活动中,山东泰安市质监局“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的开发与利用”以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总成绩第一名的好成绩,位列全国质检系统十大法治创新奖之一。

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目前主要功能模块包括3G音视频远程即时取证系统、电子信息化案审系统两个大的组成部分。

3G音视频远程即时取证系统利用3G通讯技术以及电子音频视频录制技术,由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对执法办案过程全过程实施电子取证,以达到对执法办案中传统证据进行丰富、强化和固化,以及对执法程序本身进行电子取证的作用,从而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尽可能一致的效果。

电子信息化案审系统是在应用上述电子信息化取证系统的基础上,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纸质证据、视听资料一并进行审查,并对案审全过程实施电子记录。同时,该系统能够实施市县、县县之间的案审工作的双向、多向的即时联系。

泰安市质监局遵循系统设计,分块研发,边试边推,边推边改的开发原则,该系统自2009年底在该局开展试运行,2010年投入正式运行。自2010年开始,泰安市质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审理均应用了该系统,并取得积极效果。自2011年上半年开始,泰安市质监局所辖的六个县市区全面试点推行了3G执法办案系统,这对于推进基层单位行政执法的规范、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经过三年多的实际应用已经走向成熟,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的开发应用,是泰安市质监局扎实落实“法治质监”要求的创新举措。这套系统实现了证据的即时保全功能,执法取证能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实现了远程调度指挥功能,案件办理双向交流、调度处置应急事件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实现了调查询问全过程电子信息化管理,文明办案、阳光办案、和谐办案模式得到了深入推进;实现了案件审理工作的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案件审理模式,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实现了上级局对下级局的即时执法指导,发挥了专家作用,推动了案审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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