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全面开展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
2013年01月30日 10:14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01/t20130130_341943.htm
为严厉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根据质检总局统一部署,浙江省质监局自1月24日至2月6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严格执法检查。
一是严查生产过程。通过检查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揭露一批行业质量违法“潜规则”。二是严查产品标准符合性。通过抽样检测,检查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此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产品标识标注。酒类产品重点查处以国产酒冒充进口酒、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等质量欺诈行为,其他产品重点查处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产地、质量标志,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未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标注产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根据质检总局统一部署,浙江省质监局自1月24日至2月6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严格执法检查。
一是严查生产过程。通过检查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揭露一批行业质量违法“潜规则”。二是严查产品标准符合性。通过抽样检测,检查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此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产品标识标注。酒类产品重点查处以国产酒冒充进口酒、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等质量欺诈行为,其他产品重点查处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产地、质量标志,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未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标注产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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