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质监局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工作落实“五个确保”
今年以来,广东惠州市质监局继续打造“打假110”服务品牌,不断完善打假举报投诉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确保人员落实到位。为加强举报投诉中心的力量,市质监局挑选出了3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同志充实到举报投诉中心,负责日常的处理工作。今年下半年,该局积极争取市政府重视,市编委增拔了3名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进一步擦亮“打假110”这一服务品牌,确保发挥职能部门的规范联动和协作打假的作用。
二、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市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以接待人员热心、听取意见耐心、对待工作细心、处理投诉公心的“四心”为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中心“12365”热线实行365×24值班制度,全天候接收举报投诉,并及时处理,极大地调动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三、确保有报必查。工作人员对所有举报投诉案件和每一条线索,都能认真做好登记受理,建立档案、填表报批、交办、移送和督办核查等工作,明确办理时限,一跟到底,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延续性和完整性。至目前,已接听群众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6517人次,受理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案942宗,涉及商品标值92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21万元。
四、确保有查必有果。无论是“12365”受理转办的投诉举报、来信、来访,还是其它形式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中心经主任及时审核后,书面向分管领导报告,领导批示后再转交到承办单位处理,具体承办人员在接到举报单后,按《惠州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保密规则》要求迅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查处。
五、确保件件有反馈。所有举报投诉案件严格按《惠州市质监局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和《质监部门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执行,要求案件承办人员查处后在规定时限内向举报投诉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将结果书面回复市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以便做好纸质存档工作。
今年以来,广东惠州市质监局继续打造“打假110”服务品牌,不断完善打假举报投诉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确保人员落实到位。为加强举报投诉中心的力量,市质监局挑选出了3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同志充实到举报投诉中心,负责日常的处理工作。今年下半年,该局积极争取市政府重视,市编委增拔了3名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进一步擦亮“打假110”这一服务品牌,确保发挥职能部门的规范联动和协作打假的作用。
二、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市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以接待人员热心、听取意见耐心、对待工作细心、处理投诉公心的“四心”为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中心“12365”热线实行365×24值班制度,全天候接收举报投诉,并及时处理,极大地调动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三、确保有报必查。工作人员对所有举报投诉案件和每一条线索,都能认真做好登记受理,建立档案、填表报批、交办、移送和督办核查等工作,明确办理时限,一跟到底,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延续性和完整性。至目前,已接听群众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6517人次,受理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案942宗,涉及商品标值92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21万元。
四、确保有查必有果。无论是“12365”受理转办的投诉举报、来信、来访,还是其它形式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中心经主任及时审核后,书面向分管领导报告,领导批示后再转交到承办单位处理,具体承办人员在接到举报单后,按《惠州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保密规则》要求迅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查处。
五、确保件件有反馈。所有举报投诉案件严格按《惠州市质监局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和《质监部门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执行,要求案件承办人员查处后在规定时限内向举报投诉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将结果书面回复市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以便做好纸质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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