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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质监局完善执法打假工作机制 服务产业建设

2013年11月21日 11:27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11/t20131121_387879.htm

云南曲靖市质监局全面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执法打假工作之中。行政执法工作坚持结合曲靖实际,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与时俱进,全面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将执法打假工作引向深入。今年以来,通过法制监督员建设等制度完善措施,执法打假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完善和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2013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全局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市局分管行政执法副局长分别与各县(市、区)局局长、稽查科长、执法人员层层签定执法打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和责任,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设立专(兼)职法制监督员。进一步健全质监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全市质监执法水平的提高。加快推进曲靖质监系统“法治质监”建设进程,提高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规范行为、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化解矛盾能力。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建立健全基层专(兼)职法制监督队伍,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保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建立执法打假督查制度。对市局部署的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进行及时登记,履行签批手续,明确责任后,建立督查记录,采取日常督查、例会督查、领导督查三种方式,监督责任单位和人员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确保按时完成。

四是完善涉企检查执法监督机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作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涉企检查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凡是市、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的常规性涉企检查和上级安排部署的涉企检查,一律施行事前报告审批制度,在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报同级机关备案。

五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曲靖局2013年重点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机电产品、特种设备、絮用棉制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的检查工作,对专项整顿工作实行分管副局长主抓、责任科室主办的层级管理机制,建立了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调度、不定期督导,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是加强案卷评查。完成了9个县(市、区)局的27件行政执法卷宗的自查、评查工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采取了办案部门自查与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局领导和法规督查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一次全市系统的案卷评审,并对执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从自查、评查、抽查情况来看,处罚案件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全市质监系统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遵循了《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较好的树立了质监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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