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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兴安盟质监局全力创建“阳光执法”环境

2013年11月26日 16:18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11/t20131126_388368.htm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质监局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法制监督为保障,以学法、用法、普法为手段的法制工作体系,树立了“重实体、重程序、重证据、重权利”的执法理念,有效提高了质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先后被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兴安盟行署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实绩突出单位”、“全盟行政审批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近年来,兴安盟质监局结合全盟经济发展特点,摸索出一套符合地方特色的质监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并通过谋划“以加强机构建设为出发点,以完善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执法能力为落脚点,以强化法治宣传为结合点,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兴安盟质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之初,就将加强机构建设作为出发点,为此制定了《兴安盟质监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活动方案》,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充实到依法行政工作中。为进一步推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该局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规范的执法程序制度。采用说理式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开门审案,邀请人大、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及相对人和相关企业代表参加,实行阳光执法。为了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学习力度,该局采取内部交流与外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将“六五”普法工作与质监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基本法律法规与质监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质监依法行政、技术执法手册》5000册分发给每一名执法人员,作为年度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六五”普法期间,该局每年按照盟行署的要求,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100%。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检验检测标兵评选、举办《行政强制法》宣贯培训班、学习应用《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规范执法、抽样、检验检定程序电视教学片》等活动,面向基层、面向实践,突出实用性、讲求实效性。安排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该系统乌市质监局局长刘明哲在全区质监系统56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12年度全区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

为了进一步营造宣法普法的浓厚氛围,该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3·15”、“质量月”、“计量日”、“标准化日”等法制宣传日活动,制作打假治劣专题展板,揭露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宣传打假治劣成果。开展“质检利剑护春耕、执法打假保民生”的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受理相关投诉,深入乡镇苏木为农户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同时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在普法方式上进行创新,开通“中国东北质量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贴近民生,倾听民意。

同时该局还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依靠网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努力打造优秀的政务信息公开品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各旗县市局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培训记录表、考试试卷及成绩、年度考核表等,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兴安盟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细化考核目标,评议考核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评、互查互评相结合,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考核,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有机衔接的大考核方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有检查、有落实、有奖惩的工作步骤,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由于该局坚持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效率、便民的原则,建立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营造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工作环境,赢得了政府和群众的认可,所办案件结案率达100%,没有出现一例行政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该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高度评价,该局创新实施的“依法行政和技术服务追踪监督卡”制度被兴安盟纪检委树为典型,该局连续三年在全盟执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第一,树立了执法监管工作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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