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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评查兴安盟质监局行政执法、行风工作

2013年11月07日 11:30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11/t20131107_385723.htm

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依规施检、行风建设”评查组对兴安盟上述工作进行评查。

评查组观看了兴安盟质监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展示,听取了兴安盟质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依规施检、行风建设工作的汇报,征求了兴安盟纪委对兴安盟质监系统行风工作的意见,查阅了兴安盟质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行风建设、依法依规施检等方面的案卷和资料,并对抽检的执法案卷做了实事求是的点评,令兴安盟局行政执法人员收获匪浅。23日,评查组深入到兴安盟特检所、突泉县质监局进行评查。

今年,兴安盟质监系统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狠抓干部学法用法、推广使用新版案卷制作文书、敦促技术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检验、创建“全区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核验收中,取得了总项74、71项优秀、3项较好的成绩,形成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法制监督为保障,以学法、用法、普法为手段的法制工作体系,树立了“重实体、重程序、重证据、重权利”的执法理念,有效提高了质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近年来,兴安盟质监局在打造“法治质监”、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培训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与法制化、营造依法行政的文化氛围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先后被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兴安盟行署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实绩突出单位”、“全盟行政审批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兴安盟质监局推行使用的“依法行政和技术服务追踪监督卡”制度,被兴安盟纪委树为典型。在落实惩防体系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深化源头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等方面,把政风行风建设落到了实处,连续三年在全盟执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排名第一。

由于兴安盟质监系统坚持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营造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所办案件结案率达100%,没有出现过行政错案,实现了从被动执法到主动执法,从以收代罚到严格处罚的执法理念转变,树立了执法监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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