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质监局推进法制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
2013年以来,黑龙江佳木斯市质监局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等七进活动,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5次,接待法律咨询近200余人次,向企业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单5000余份。全年共举办法律讲座8次,培训人员410人次,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是健全制度约束。制定了《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行政复议相关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约束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开展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文件,确定了44项行政权力,按照“一个入口、一个出口”的原则,将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公示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做了详细整理。做到了“一项权利、对应一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四是细化自由裁量权。将行政处罚权按照免除、从重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在种类和幅度内设定自由裁量的标准,细化了131项行政处罚标准,量化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和幅度。防止了行政处罚权的滥用。截至目前,无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发生。
2013年以来,黑龙江佳木斯市质监局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等七进活动,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5次,接待法律咨询近200余人次,向企业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单5000余份。全年共举办法律讲座8次,培训人员410人次,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是健全制度约束。制定了《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行政复议相关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约束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开展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文件,确定了44项行政权力,按照“一个入口、一个出口”的原则,将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公示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做了详细整理。做到了“一项权利、对应一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四是细化自由裁量权。将行政处罚权按照免除、从重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在种类和幅度内设定自由裁量的标准,细化了131项行政处罚标准,量化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和幅度。防止了行政处罚权的滥用。截至目前,无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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