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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县质监局执法打假部门协作机制成效显著

2013年12月26日 13:33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12/t20131226_392168.htm

面对在执法打假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河南渑池县质监局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在执法打假工作中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通过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假协作、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一是每月与公安部门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充分利用片区民警掌握信息多、对辖区管理更细化、具体化的特点,及时传递和交换违法犯罪线索,实现打击假冒伪劣行政案件信息的共享。

二是采取联合办案。特别是针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制售假冒产品窝点,作为重点打击对象,质监、公安两部门共同参与,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范围,各负其责。在今年办理的22起执法打假案件中,其中有15起是通过建立的协作机制查办的案件。

建立协作机制以来,执法打假查办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案件线索、案源明显增多。片区民警对辖区的情况较为熟悉,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反馈,对线索逐一进行分析,对案件查办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较为隐蔽、租用民房的造假窝点,如果不是依靠协作机制,仅靠质监部门查办起来非常困难。如黄花工业区成功端掉一起制售假冒伪劣洗涤剂窝点的案例,就是公安部门在例行社区走访中了解并提供的线索。该窝点是租用一居民的地下室作为生产加工场所,非常隐蔽,如果不是生产产生的刺鼻气味引起了片区民警的注意,进行了走访了解,该窝点很难被发现。

二是案件查办速度明显加快。其一是案件办理速度加快。首先通过召开联系会议,对一些案源和线索进行了分类、分析,减少了排查、了解的时间。其次是针对分类和了解,及时对案件办理进行分析,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了充足准备,大大减少了案件办理的时间。其二是案件移送速度加快。由于是联合办案,在案件调查的整个过程公安部门都参与进来,对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制售假冒产品规模等情况已经了解,因此,节省了在移交过程中需要公安部门对案件进一步的审查等环节,案件办理时间明显减少。

三是案件办理过程明显顺畅。在以往的案件查办工作中,在执法现场往往会受到周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阻扰、干扰。特别是对隐蔽在社区、居民家中的一些造假窝点,对违法生产设备、产品进行异地封存扣押时,甚至会受到围攻,造成执法现场非常混乱,无法进行,工作非常被动。通过与公安部门共同办案,与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讲法律、讲事实,使整个案件办理过程顺畅。在查办的2起假冒建材生产窝点案件中,正是由于公安部门的配合,在现场查扣了已经包装好的袋装某品牌水泥10余吨,散水泥6吨,灌装设备1台,缝包机4个,计量台秤2台,尚未使用的回收水泥袋千余条,虽然围观群众很多,但没有出现干扰执法办案的情况出现,案件办理非常顺利。而且一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阻碍、干扰行政执法的,公安部门可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震慑作用明显增强。通过开展“三打两保”、“质检利剑”等多项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加大了查处、打击力度,年内,端掉5个制假黑窝点,涉案货值累计59万余元,且所办理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证确,程序合法,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0人次;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由此,切实让老百姓感觉到政府有所作为,有效震慑、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今年以来,渑池质监局还根据职责分工不同,分别于农业、工商、药监、安监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打假协作机制。如与农业部门查办的转基因种子案,与安监部门查办的劣质鞭炮案、甲醇汽油案,与工商部门查办的保健床及保健用品案等,不仅架起了部门之间合作交流的桥梁,而且有效地共同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出密切协作、和谐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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