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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化肥技术执法座谈会在昆明安宁市质监局举行

2013年02月04日 15:12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02/t20130204_342470.htm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质监局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质监部门的管理和执法效能,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在社会中树立起了质监卫士的良好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大理州质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集体审议制度。所有行政执法实行程序化管理,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所有立案案件全部由集体讨论审议,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五公开”、“十不准”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要求,严于律己。三是开门案审、阳光执法,实现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在审理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时,邀请由各行业人员组成的行政执法顾问、监督员参加开门案审,实现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四是充分利用电子化手段,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利用省局配备的执法装备,在现场检查时用电脑现场制作执法文书,杜绝了执法人员字迹潦草及文书制作随意、不规范等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大理州质监系统涌现出了一批能力突出、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大理州质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杨兴同志凭借出色的办案能力、扎实的业务功底、务实的工作作风被评为执法打假“办案能手”,成为全省质监系统获此殊荣的六人之一。

今后,大理州质监系统将以“办案能手”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勤于钻研、严格执法的精神,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坚持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认真履行执法打假职责,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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