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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质监系统“六措并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2013年04月11日 08:46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04/t20130411_352139.htm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云南普洱市质监局“六措并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重视,全面加强组织、制度、队伍建设。制定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科学、民主、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完善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56项相应的考核、监督、奖惩制度及依法决策程序。

二是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配置,将法定职责逐项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具体执法岗位,做到职权到岗、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开展《行政强制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统一发放“六五”普法教材(上下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规章汇编》等法律书籍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评议考核工作。对2012年全市212起行政处罚、10868件行政许可卷宗开展评议考核工作,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及时发现、纠正一般程序性的问题。

五是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努力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全市质监系统启动“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监督工作;积极推行开门审案,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依法行政形象,自2010年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已组织“开门审案”30件。

六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推行阳光办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建立重大案件汇报制度和行政相对人约谈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度,2012年全市质监系统运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153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3件案件。自2003年以来,全市质监系统连续10年没有一起行政执法案件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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