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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质监局“五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3年04月18日 13:38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304/t20130418_353085.htm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浙江绍兴县质监局紧紧围绕“提质量、保安全、树形象”的工作理念,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服务为着力点,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坚持以属地管辖为主,采取系统纵向、部门横向的联动机制,全面整合其他部门站所的执法力量,积极创新借力、共享、联动三措并举的安全监管新模式,坚持定期组织由质监、工商、食药、卫生、公安等各部门联动的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各基层分局已联合相关部门的基层站所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整治、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黑心棉整治等专项大检查行动,在一定区域内起到较强的震慑效果。

二是宣贯法律。积极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在现实执法中存在的“重处罚轻引导”、“重强制轻说理”而导致的执法冲突、对抗情绪等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确保情况调查、违法事实确认、充分说理、处理意见说明,告知其违法的后果和对其公正处罚的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化解矛盾。

三是示之以据。要求采取合法的手段和依照法定的程序,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在证据上将法理、事理和情理说清、说透、说通。制定了《绍兴县质监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违法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条款、执法程序、处罚说理等案卷评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四是强化监督。坚持每季度对部分企业、服务对象和行风监督员开展“回访”活动,通过向受行政处罚当事人发放《行政执法案件回访表》的形式,重点了解当事人对质监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强化接受执法监督的主动性、增强回访的针对性、加快问题整改的时效性。

五是优化理念。发散思维,刚柔并济,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下,对首次轻微违法的主要以教育引导和宣贯法律法规为主,对适宜公开的执法案件积极公开。通过做好“公开”、“教育”两项工作优化执法环境,避免出现因不懂法而违法、因不明法而违法等情况,扩大普法受众范围,践行普法和执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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