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实木床产品质量投诉纠纷
近日,云南临沧市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实木床产品质量投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2013年12月31日,临沧市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接到临沧某宾馆业主投诉,称自己与销售商购进的一批实木床,其所用内隔板涉嫌以假充真质量问题。受理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批实木床已安装的内隔板实为人造夹层板。经核实,事件是由于销售商未按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而造成的。在对投诉双方进行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执法人员本着合法、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调解原则,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办案要求,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出矛盾的焦点。经过执法人员细致、耐心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同意将已安装的人造夹层内隔板更换为松木齿接板(实木板),并承诺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家具售后维保范围内的义务,投诉方承诺更换结束后,将尾款全部付清给被投诉方。
通过质量纠纷调解,不仅圆满解决了双方的质量诉求,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临沧质监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质量安全氛围。
近日,云南临沧市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实木床产品质量投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2013年12月31日,临沧市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接到临沧某宾馆业主投诉,称自己与销售商购进的一批实木床,其所用内隔板涉嫌以假充真质量问题。受理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批实木床已安装的内隔板实为人造夹层板。经核实,事件是由于销售商未按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而造成的。在对投诉双方进行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执法人员本着合法、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调解原则,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办案要求,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出矛盾的焦点。经过执法人员细致、耐心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同意将已安装的人造夹层内隔板更换为松木齿接板(实木板),并承诺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家具售后维保范围内的义务,投诉方承诺更换结束后,将尾款全部付清给被投诉方。
通过质量纠纷调解,不仅圆满解决了双方的质量诉求,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临沧质监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质量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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