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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系统14家单位喜获“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2014年01月26日 11:10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401/t20140126_395179.htm

日前,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命名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浙依组[2014]1号),浙江省质监系统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4家单位获此殊荣。截至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共有25家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近年来,浙江省质监系统大力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五字”方针,深化“一强三大”和“三个质监”建设,着力增强法治观念,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在全省质监系统共同努力下,依法行政工作在省级部门和全国质检系统内始终处于先进行列,全省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不断优化,法治质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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