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质监局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检利剑"行动工作进展顺利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质监局在继续做好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全市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此次行动以保障生产环节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在全市形成打击制售假劣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兰州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根据该市质监局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责任分工,以开展全市大型石油炼化及销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研究制定了稽查大队《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大型石油炼化企业车用燃油的生产工艺、抽样方法及执行标准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且对我市唯一的大型石油炼化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生产的0号车用柴油(IV)、93号及97号车用汽油(IV),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兰州分公司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IV)、93号车用汽油(IV)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委托陕西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依据GB17930-2013《车用汽油(IV)》和GB19147-2013《车用柴油(IV)》标准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所抽检的5批次车用汽、柴油产品全部合格。我市各县区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各辖区内的石油炼化厂、生物柴油厂等车用燃油生产加工企业及窝点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暂未发现我市有小型炼油厂或土炼油厂等非法生产加工不合格车用燃油的行为。市质监局还制定印发了兰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兰州市燃油质量抽检计划的通知》,并委托甘肃省质检中心,在各县区局的配合下,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高速公路沿线社会加油站为重点,对全市100余家加油站的油品质量进行了抽检,共抽检车用汽、柴油10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未发现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等违法行为。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质监局在继续做好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全市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此次行动以保障生产环节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在全市形成打击制售假劣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兰州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根据该市质监局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责任分工,以开展全市大型石油炼化及销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研究制定了稽查大队《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大型石油炼化企业车用燃油的生产工艺、抽样方法及执行标准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且对我市唯一的大型石油炼化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生产的0号车用柴油(IV)、93号及97号车用汽油(IV),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兰州分公司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IV)、93号车用汽油(IV)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委托陕西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依据GB17930-2013《车用汽油(IV)》和GB19147-2013《车用柴油(IV)》标准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所抽检的5批次车用汽、柴油产品全部合格。我市各县区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各辖区内的石油炼化厂、生物柴油厂等车用燃油生产加工企业及窝点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暂未发现我市有小型炼油厂或土炼油厂等非法生产加工不合格车用燃油的行为。市质监局还制定印发了兰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兰州市燃油质量抽检计划的通知》,并委托甘肃省质检中心,在各县区局的配合下,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高速公路沿线社会加油站为重点,对全市100余家加油站的油品质量进行了抽检,共抽检车用汽、柴油10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未发现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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