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
消费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近日,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15】1005号),由山东省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牵头,与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动,针对日用消费品这一产品种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结合我市辖区内企业现状及特点,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确立了“432”行动方案,即四类重点检查产品、三类重点查处违法行为、两类重点检查企业。四类重点检查产品分别为纸巾纸、洗洁精、香皂、空气净化器等产品,三类重点查处违法行为分别为无证生产、标实不符、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两类重点检查企业为曾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企业、近两年内没有执法检查过的企业。
在为期一周的行动期内,市、区(市)两级执法机构紧密配合、强化协作,共密集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集中检查消费品生产企业16家,抽样送检产品7批次(部分样品仍在检验中),已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起。
通过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掌握了我市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纠正了一些企业的轻微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了个别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市局稽查局今后将继续把日用品消费品作为“双打”行动、“质检利剑”行动的重点,争取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
消费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近日,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15】1005号),由山东省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牵头,与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动,针对日用消费品这一产品种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结合我市辖区内企业现状及特点,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确立了“432”行动方案,即四类重点检查产品、三类重点查处违法行为、两类重点检查企业。四类重点检查产品分别为纸巾纸、洗洁精、香皂、空气净化器等产品,三类重点查处违法行为分别为无证生产、标实不符、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两类重点检查企业为曾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企业、近两年内没有执法检查过的企业。
在为期一周的行动期内,市、区(市)两级执法机构紧密配合、强化协作,共密集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集中检查消费品生产企业16家,抽样送检产品7批次(部分样品仍在检验中),已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起。
通过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掌握了我市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纠正了一些企业的轻微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了个别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市局稽查局今后将继续把日用品消费品作为“双打”行动、“质检利剑”行动的重点,争取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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