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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生产领域“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2015年07月16日 08:22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zxdjzzxd/nycpzx/201507/t20150715_444931.htm

为加强节能管理和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促进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有效实施,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黑龙江省质监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局制定的能效标识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是辖区内生产自镇流荧光灯等用能产品并已获得“中国能源标识”备案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国家规定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标注的能效等级是否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是否与实际能效等级相符,对产品备案情况进行核查;严格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应当标注而未标能源标识、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标识不符合规定,伪造能效标识或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该市现有一户自镇流荧光灯生产企业,能效标识已在省局备案,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行为。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流通领域能效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节能意识和经营者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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