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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质监局对全盟在用电梯进行安全大排查

2015年09月05日 09:33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509/t20150902_448339.htm

近日,针对荆州自动扶梯吞人事故,国家质检总局、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8月7日发出紧急通知,按照自治区局视频会议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质监局召开会议,并与盟特检所组成电梯安全检查组,对全盟在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排查,重点检查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发现隐患立即停用。

结合全盟特种设备安全的实际情况,排查组认真研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具体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责任追究的力度,确保全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在这次排查中,盟质监局要求全盟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维保单位针对上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制动功能是否正常、前沿板与盖板是否紧密连接等,排查情况报盟特设局备案。

兴安盟质监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开展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组织特设局、特检机构自身安全排查,加强责任追究;二要认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取得电梯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实效;三要全面落实电梯生产、使用、维保、检验以及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快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建设步伐,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下一步,盟质监局将重点组织排查老旧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电梯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针对这次事故教训,要抓住《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有利时机,采取政企联合、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特别是提高使用环节的安全知识,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电梯安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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