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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质监局“两手抓”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工作

2016年04月29日 08:23 信息来源:http://zfdcs.aqsiq.gov.cn/gzdt/zfdcdt/201604/t20160428_465471.htm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质监局深入辖区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大卖场、经营店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经营主体14家。

一手抓生产源头,落实“三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一查生产企业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列入目录的配件是否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二查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必备的获证条件,包括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原辅材料进货验收、产品出厂检验是否规范等。三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抽查电动自行车6批次,检测机构预计于6月底反馈检测结果。

一手抓销售环节,立足“三重”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一是重宣传引导,在检查中积极约谈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负责人,宣传电动车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督促经营主体进一步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禁销售超标电动车及擅自调速等违法行为。二重准入把关,进一步清查辖区内电动车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并建好监管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三重监督管理,切实要求经营主体加强管理,定期自查,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编码及其他标识,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严防“三无”产品和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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