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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假冒品牌洋酒20余万元!山东泰安这伙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20年07月17日 09:35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007/317539.html

7月8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某、刘某、秦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建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起诉。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 发现,2018年至案发前,王某、刘某、秦某等人涉嫌销售“野格”、“芝华士”等假冒品牌洋酒,涉及假冒注册商标15种,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三人通过互联网、实体店销售假酒,致使假冒注册商标的不合格产品流入全国多地酒吧、餐厅等处,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受损。宁阳县检察院以王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紧紧围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核心,详细向法庭出示证据,全面展示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并就销售假酒的危害以及打击的重要性进行阐述、辩论,并向县法院提出了要求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庭审最后阶段,公益诉讼起诉人结合案件当庭进行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法制宣传,阐释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检察担当,并呼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每名公民的责任,任何人不可践踏,希望通过本次庭审,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者敲响警钟,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经过庭审,三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法律责任,并就自己的行为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危害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宁阳县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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