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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查处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口罩案 将商标“PITTA”改为“SAXTON”假冒口罩继续卖?

2020年07月30日 09:00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fdt/202007/318779.html

近日,由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杭州坦途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销售侵权口罩案正式结案,该案已入选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今年4月,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杭州坦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公司仓库发现了标注“PITTA”商标的口罩及“PITTA”包装纸盒若干,经鉴定,为假冒阿莱克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PITTA”的口罩。经查明,当事人向省内某户外用品厂购进商标为“PITTA”的口罩并通过1688网店加价销售,在得知该口罩为假冒“PITTA”商标后停止了销售,其间经营额为957.1元。随后,当事人以“PITTA”口罩的外包装为模板重新设计了口罩外包装,为了规避商标侵权,将注册商标“PITTA”更改为“SAXTON”,包装上的其他图案、文字等仍与原阿莱克斯有限公司的“PITTA”口罩外包装近似,同时要求某户外用品厂按其设计生产口罩,再通过1688网店销售,至案发时违法经营额已达263.7万元。其间,当事人为了提升网店排名,组织人员以发空包形式进行虚假交易,虚假交易金额达125万元。

据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和实施商业混淆、对商品销售状况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该案是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又一大要案,也是回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服务疫情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成果。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余杭区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目前已查处相关案件60件,其中移送公安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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