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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假烟壳 男子被起诉

2020年08月19日 09:43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008/320534.html

漳州诏安男子许某强不仅将自家宿舍的柴草间租赁给他人储存假烟壳(商标标识),还当起配送员。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对许某强提起公诉。

许某强在南诏镇某宿舍楼有两间柴草间。2019年7月,许某强将这两间柴草间租给广东人吴某清(另案处理),作为存放假冒香烟商标标识的仓库,每月收取租金2000元。另外吴某清每月付给许某强配送工资14000元,由许某强“代销”假冒香烟商标标识。吴某清利用夜间人少的机会,运载假香烟商标标识到许某强的宿舍楼下,再由许某强搬到两间柴草间内存放,许某强就根据吴某清指定的“客户”,陆续将假香烟商标标识配送出去,从中获利。

今年年初,漳州诏安警方将该窝点查获。至案发时,许某强已领取吴某清给付的4个月工资和租金共计64000元。两个月后,诏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许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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