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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四川、贵州等地“卖假药” 这12人被抓了!

2021年07月02日 10:35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107/348076.html

5月31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典型案件。其中之一,就是南充市西充县新利体育最新官网网址查办的程某某、李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

案情介绍:2020年4月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某在西充县农村场镇销售宣称能治疗腰椎、颈椎、风湿病等疾病的黑色药丸。根据举报线索,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案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摸排,通过大量的外围调查和调查询问受害群众,初步掌握了程某某、李某某等人涉嫌销售假药的违法事实,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程某某、荀某某等人以家庭作坊形式,制作成丸(片)剂药品,以自售或者委托销售的模式长期在四川、贵州等多地进行销售,宣称能治疗腰椎、颈椎、风湿病等多种疾病。涉案药品无包装,无药品批准文号,经权威机构检测,所制作销售的药丸含有地塞米松、保泰松和剧毒药品乌头碱等成分,被认定为假药。

处理结果:因案情重大复杂,涉案区域广,涉案金额巨大,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提请西充县公安局提前介入。两局抽调精干执法力量,成立5.13联合专案组,于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期间,远赴贵州、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广安、遂宁多地开展执法检查,历经9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成功捣毁生产假药窝点2个,销售假药窝点4个,抓获荀某某、程某某、李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涉案假药共计10.1万粒,涉案金额17万元。

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荀某某、陈某、程某某、吴某等十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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