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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品牌口罩逾万个,黑心商贩获刑并赔偿3倍损失

2022年03月28日 09:28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203/374269.html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必需品,然而,有的黑心商贩却打起歪主意,制造假冒品牌口罩并销售牟利,经检测,假冒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记者了解到,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不仅判处相关责任人刑事处罚,还支持了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承担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赔偿责任。近日,广东高院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

销售假冒口罩牟利3.7万元

稳健医疗用品公司是注册商标“稳健医疗”的权利人。2020年2月,刘某干联系黄某燕购买印有“稳健医疗”注册商标标识的口罩包装袋。黄某燕随后按刘某干提供的样品订制并实际交付2.5万个假冒的“稳健医疗”品牌包装袋。同年3月,刘某干从别处购买4.6万个无任何标识的一般防护口罩,装入假冒“稳健医疗”包装袋中并进行封口,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进行销售牟利。后公安机关将刘某干、黄某燕抓获,并缴获假冒“稳健医疗”口罩1.1万个、印有“稳健医疗”标识的口罩外包装袋1.5万个。经核实,刘某干通过微信销售假冒的“稳健医疗”医用口罩1万余个,销售金额3.7万余元。经检测,该假冒“稳健医疗”医用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判决:应当予以刑事制裁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刘某干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黄某燕委托他人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并进行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刘某干、黄某燕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

同时,刘某干向消费者提供假冒“稳健”口罩,且细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构成欺诈,损害众多消费者利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责的同时,代表众多消费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法律依据。故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刘某干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同时承担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责任,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黄某燕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指出,本案系全国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犯罪行为发生于全国疫情防控紧张时期,被告人利用“稳健医疗”口罩知名度,将“稳健医疗”系列商标用于不符合细菌过滤效率标准的口罩并销售,危害社会公众健康,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应当予以刑事制裁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该案通过刑事和民事司法程序同时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惩处,具有较强的司法引导和教育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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