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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高额运费 司机运输假烟被判刑

2023年05月10日 10:10 信息来源:南方Plus

心存侥幸拉私货?一运输司机帮助陌生男子运输违禁品,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近日,兴宁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李某峰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2年6月,李某峰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问能否帮他从兴宁周边拉一些违禁品到珠三角,并以高额运费允诺运到东莞市给2500元,到佛山、中山比较远的地方就会加钱。因货物运输行业不景气,加上家庭需要开支,而这位陌生男子提供的运输工资高于市场价格,李某峰便答应运输物品。李某峰按照要求先到兴宁熟悉当地的环境,再与货主安排的山东司机联系,一起到兴宁看货。山东司机告诉李某峰运输的货物均为假烟,李某峰随即用手机将车上的假烟拍照留存。

6月13日,李某峰在货主指定地点树下取出1部老人手机专门用于运载货物时联系。6月24日晚,李某峰按电话通知到某公司附近装货。次日凌晨2时,一面包车上的两人将60箱货物搬到李某峰的货车上,李某峰发现货物与山东司机运输的包装一模一样,遂清楚均是假烟。李某峰遂联系货主,货主称还有东西要上车,并让李某峰继续等待。过了半小时,兴宁市烟草局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当场查获李某峰,现场扣押有利群、牡丹、红塔山、云烟、南京5个品种共计3000条卷烟。

经鉴定,被查获的3000条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332500元。

兴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峰明知他人实施非法销售伪劣卷烟而提供运输服务,货值金额达30多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李某峰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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