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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与反馈:多普达手机

2005年07月14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tsfk/fankui/44143.html

姓名:李小姐

投诉内容:

我是“多普达手机”产品用户。我于今年1月7日购买了一部多普达696手机。在购买前,我曾经详细的询问了他们的保修原则和售后服务条款。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多普达手机”公司的一些服务条款以及一些员工工作态度实在是令人失望。在这里我想与您和中国质量监督总局有关的部门沟通这件事情,并且希望得到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所购买的手机在使用不久后其耳机出现了故障。4月12日,我将手机拿到“多普达手机”公司在上海的维修部(地址:天目西路488号长安大厦1号2楼)维修,当时是由该维修部门的相关人员接待的,之后是一个叫杨经理的男士接待的。此前,我的手机因同样问题,在为1月中旬曾进行过一次维修,但是不知是由于他们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本应该给我的一些维修单据没有及时的交给我。而这次,我去维修的时候,他们的维修部门负责人杨经理居然对我过保修期了。如果本人没有记错,手机三保条款中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厂商的零配件没有及时到位(如缺少配件库存等原因),而导致保修期加长或超过保修期,应该是厂商来承担责任。让我不解的是“多普达手机”公司竟能够无视这样的条款强行否认上述情况,至公司的信誉和客户的利益于不顾。这让我非常难以接受。因此我才要将这件事投诉到您的面前。

并且对于一些人为的恶意因素(强调杨经理的态度,很恶劣),我也绝不能容忍。这其中的一些大道理,一些口号式的东西我想就不用那么“上纲上线”了。毕竟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概念深入人心。考虑到中国质量监督之中国的质量行政机构,因此特意将现在“多普达手机”公司的恶掠行进投诉给中国质量权威部门,我没有做出投诉到消协、通知新闻媒体等。但我希望“多普达手机”公司能够将这个事情给予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解决,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想法。最后,对于在这种情况下与您联系并耽误您的时间表示歉意。希望能够得到中国质量监督总局相关解决部门的积极回复。

处理结果:多普达公司为用户免费更换新的耳机一副,用户表示满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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