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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恒基不讲诚信 中介租房盗走家具

2009年04月09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tsfk/fankui/255764.html

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政府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现场上,北京市消费者饶女士投诉,称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消费者委托房屋出租合同期内,不讲诚信,不讲职业道德,不讲服务质量,盗取委托人物品。

记者在调查此投诉事件中了解到,饶女士是2008年3月17日与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1年零1个月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合同中除了对双方规定了相关的责任义务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还明确规定了未经房东允许租户不得将室内的物品移到阳台、私自搬走,所造成的损失由租户自行负责等明确条款。双方还签有明确的物品清单。消费者在办理完有关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后,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就将此房屋进行了对外承租业务。

2008年年底,消费者根据邻居反映她家的沙发出现在楼道中,消费者马上回家查看,这一看着实让饶女士吃了一惊。勘察中发现,出租房内给中大恒基签署确认的两个电冰箱、洗衣机、木床及部分家具都没有了。经与现承租人在核实,他们租住进来的时候就没有看到饶女士家中所称所丢失的家具及家电。消费者马上又与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查实,中大恒基承接业务的门市部负责人承认,消费者的家具和电器是他们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自己搬走的,而目前也找不到了。

消费者非常气愤地向记者表示,没想到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如此不讲诚信,在合法的经营中竟干出盗取消费者财产的事情来,事情发生后该公司还以种种理由推托,像这样的房屋中介公司消费者怎能信任呢。

目前,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同意再找找被他们拿走的物品,并称如找不到就赔给消费者最多800元的损失费。因为这个赔偿价格与消费者丢失的物品价值相差太大,消费者无法接受。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财产受到保护。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不讲诚信、不讲职业道德背着消费者私自拿走消费者的物品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借口和推托都掩盖不了该企业在经营中的不法行为。对此投诉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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