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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消保委:以旧换新,翻新也算“新”?

2016年10月26日 11:10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2016-10-25/140901.html

近年来,智能手机等触控式智能设备以非常迅猛的速度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生活消费品。而在众多手机品牌中,iphone手机无疑独占鳌头、一枝独秀,同时关于该品牌手机的投诉也是日益增多。

近日,临海市苏先生在一家手机店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花费2200元更换一部iphone6P手机。新机拿回家后,无意间发现这部手机的外壳缝合不是很紧密,查了序列号才知道这个手机竟然在换购之前就已经被激活了。

明明店家说的是新机,怎么会出现激活日期在购买日期之前的情况?这让刚换到“新”机的苏先生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他来到手机店要求店家更换一部未被激活的新机。但店家称,手机是从苹果厂家进的货,为何会被提前激活他并不清楚,有关激活日期的问题要找苹果厂家解决。对于这个解释,苏先生表示很不满意,认为店家在推卸责任,于是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经苹果官网查询购买日期、保修期等发现存在不一致情况,加之店家无法提供进货发票证明其销售的手机非翻新机,认为店家负主要责任。经调解,最终店家同意更换新机,并向苏先生道歉。

如今翻新机、山寨机现象层出不穷,为此临海市消保委温馨提醒:一是购买手机要认真检查外观、配件、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有无异常,是否齐全;二是选择在比较有实力、口碑好的商家处购买,购买时索要发票,并要求注明手机型号、序列号等事项以便核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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