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处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发布

2012年01月11日 11:44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总结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公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发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通报,并向社会发布国家监督抽查公告;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环保的不合格产品,影响国计民生并且质量问题严重的不合格产品,以及拒检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其他任何单位均无权发布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涉及国家监督抽查有关的材料和数据,未经国家质检总局的同意和授权,有关承检机构不得擅自向外公布和泄露。

每季度国家监督抽查或每次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任务完成后,可以召开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单位通报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发布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可以邀请有关部门、行业、质检机构或企业参加。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通报抽查情况并发布抽查结果、有关领导讲话、回答记者提问等内容,有时也邀请有关质检机构和企业等方面介绍相关背景材料和情况,必要时,还可在会场布置一些抽查中质量好和质量差的样品展示。近两年,国家质检总局也开始对国家监督抽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改革。2000年底,将奶粉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的新闻发布会安排在北京王府井的东安市场,尝试使消费品的抽查结果发布走近消费者,走到消费者中间。2001年,又将钢琴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发布会场放到了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并将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发布和中国钢琴质量鉴赏音乐会结合起来。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