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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免费提供样品的义务

2012年01月11日 13:33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抽查工作结束后,样品仍应当在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发布后继续保留3个月。到期后,样品退还被抽查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但要向被抽查企业说明情况。企业要求样品不退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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