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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37号公告

2003年03月1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经口岸传入传出,现决定,在执行出入境旅客填报健康申明卡规定的同时,在北京、深圳等出入境口岸使用红外线快速体温检测仪,对出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检测,以保护出入境人员身体健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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