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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83号公告

2005年05月0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2种增加到18种,具体包括: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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