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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13号公告

2005年07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凌云白毫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凌云白毫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凌云白毫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凌云白毫茶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凌政发[2004]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白毫茶。

(二)产品种类。

1.绿茶。

2.红茶。

(三)栽培技术。

1.土壤要求:茶区内土壤为红土壤,赤红土壤及黄土壤,土层深度40㎝以上,质地疏松肥沃,有机质量较高,酸碱度PH4.5至PH6.0之间。

2.肥水管理:根据茶树对肥料需要的长期性、季节性和阶段性,采取以绿肥和农家肥等有机肥为主。

3.种植方式:宜选择秋季和早春进行。按设定的密度定植,回填土压紧至根颈处,浇上适量的定根水,最后再复一层松土。

(四)采收与加工。

1.采收:每年3月至11月底为采摘期。

2.加工:

(1)绿茶:鲜叶—贮青—杀青—揉捻—毛火—提毫—足干—毛茶。

(2)红茶:鲜叶—摊青(萎调)—揉捻—发酵—初烘—摊凉—造型、提毫—足烘—毛茶。

(五)产品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色泽:翠绿、嫩绿、嫩黄、墨绿和黄绿等颜色。

香气:清香型、栗香型、茶香型、鲜爽型、粗青气和青草气型。

滋味:清新、醇浓爽口、回味甘甜。

2.理化特征:

水侵出物46.76%,氨基酸3.36%,茶多酚35.6%,咖啡碱4.91%,儿茶素0.18%。

三、专用标志使用

凌云白毫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凌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凌云白毫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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