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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99号公告

2006年12月27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永春篾香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春篾香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永政文[2006]10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永春县达埔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保护产品类别。

竹枝香。

(二)制作工艺要求。

1.主要原材料要求:

沉香应选用沉木粉进行配制;檀香应选用檀木粉进行配制;柏木香应选用柏木粉进行配制;中药香应选用永春本地产的泽兰(取其茎、叶,当年生)、茯香(取其茎、叶,当年生)、细辛(取其叶、茎、根,当年生)、灵香草(取其叶、茎、根,当年生)、柑松(取其根)、大黄(取其根)、甘草(取其根)、芸木(取其根)、白芷(取其根)、三奈(取其根)、川芎(取其根)、当归(取其根)、高良姜(取其根)、公丁香(取其果)、大茴(取其果,当年生)、小茴(取其果,当年生)、辛夷花(取其果,当年生)、陈皮(取其果,当年生)、花椒(取其果,当年生)等几十种中草药材,按照传统配方进行配制。

2.竹枝制作工艺要求:

选本地区种植3年以上、直径要求达到7㎝以上的毛竹为原料;裁节长度控制在1.70m至2.55m,开条每条宽度1.8㎝,每片厚度为2㎜;烘干时用无缝钢管将热量传送至烘房烘干,直至竹枝颜色变白、易折断;除去竹(篾)骨的竹须。

3.香料制备工艺要求:

按不同产品不同颜色要求进行色粉配制;选用上粘、中粘、白树粘3种粘粉,以1:1:1配制;香粉配制应按产品的不同香型选用不同香料进行配制,无香型的香料选用白木粉配制,香料用100目筛子过筛,制成香粉;后按每100㎏香粉加水18至25㎏、色粉2㎏至3㎏、硝酸钾2㎏配比香料进行配制。

4. 竹枝香制作工艺要求:

将制作好的竹枝前2/3浸入清水进行沾水,时间5至10s;后浸入配制好的粘着剂中,时间1min;再将竹枝放在手臂展成扇形,在香料粉盘内上下左右滚动,时间2至3min;手工制作进行抡纸扇,再进入制香机滚动,连续操作3次;春季太阳光晒6至8h,夏、秋季3至4h,采用烘干法的烘干房温度控制在70至80℃,时间2至3h。

(三)质量特色。

1.感官指标:包括色泽、香味、外观和中途不熄灭等,要求如下:

项 目
要 求
檀 香
沉 香
中草药香
香精香
色 泽
具有檀香木的本色
具有沉香木的本色
根据材料不同,具有黑、褐、黄、紫、蓝、青、红、绿等十几种颜色
香 味
甘醇、闻而不厌,具有永春篾香特色的清香味
香味沉而飘,具有永春篾香特色的清香味
典型中草药香味,具有永春篾香特殊的香味
浓香宜人,与标明的香型基本一致,无刺激性异味,且含有永春篾香特色的浓香味
外 观
外观精美,工艺细腻,成品香表面光滑,粗细均匀,色泽匀称,颜色鲜艳。喷香精均匀,不霉变
点燃性
点燃后中途不会熄灭

2.理化指标:

包括含水率、直线度、长度差及净含量等,要求如下:

项 目
竹 枝 香 要 求
含水率,≤,%
8
直线度,≤,%
8
长度差,≤,㎜
15
净含量
按标示量,允许偏差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

3.功效指标:

用空气自然菌清除率表示,要求如下:

项 目
要 求
点燃2h空气自然菌清除率,≥,%
70
点燃4h空气自然菌清除率,≥,%
8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永春篾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永春篾香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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