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85号公告
关于批准对枝江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枝江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枝府函[2005]1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枝江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高粱:符合GB/T8231的要求,容重≥720g/L以上,外观应颗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杂质少。
2.小麦:符合GB1351要求的地产小麦,容重≥730g/L以上,外观应颗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 杂质少。
3.水:符合GB5749的要求,酿造用水采用保护范围内的深井水,pH值为6.8至7.2,铁≤0.03mg/L,锰≤0.05mg/L,硬度≤250mg/L(以CaO计)。
4.谷壳:要求色泽正常,无霉变,并且拌料单独清蒸排杂。
(二)大曲。
以符合GB1351要求的地产小麦为主体原料,在保护范围内的特定气候和微生物条件下制成的中高温大曲。生产用的大曲贮存期应不少于3个月。
(三)生产控制。
酿制采用红高梁作为主料,谷壳为辅料,中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老窖池为发酵设备,采用双轮底糟和翻沙发酵的质量措施,每年春季3月中下旬到11月中下旬为制曲生产时间。按照季节不同,入窖淀粉含量控制在14%至17%之间,大曲用量为投粮的20%至25%,谷壳用量为投粮的20%至30%,入窖糟醅水份控制在55%至58%,量水水温要求高于80℃。发酵期为50天至70天。
窖池要求:酿造泥窖必须采用保护区内黄泥垒制而成,窖龄在20年以上。
从原料投入到成品出厂应不少于1年。
工艺流程:
1.制曲工艺流程:
中高温大曲:小麦→粉碎→加水→拌料→装箱→踩曲→曲块入室→培菌管理→出房贮存→成品曲
2.枝江酒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粉碎→配料→蒸煮→摊晾→下(大)曲→入泥窖→发酵→出窖→蒸馏→原酒入库→贮存→勾兑→包装→成品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浓香型:清亮透明,窖香曲香秀雅,口味绵甜、甘爽,酒体丰满,后味悠长,个性明显,浓香风格突出。
2.理化指标:
酒精度(v/v,%,20℃)
40.0-59.0
35.0-39.0
25.0-34.0
总酸(以乙酸计),g/l
优级
0.60-1.60
0.40-1.50
0.40-1.40
一级
0.50-1.80
0.35-1.70
0.30-1.5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优级
≥2.60
≥2.10
≥1.50
一级
≥2.10
≥1.60
≥1.00
己酸乙酯,g/l
优级
1.50-2.45
1.20-2.00
0.80-2.00
一级
1.20-2.40
0.70-2.00
0.60-2.00
固形物,g/l
≤0.40
≤0.68
≤0.78
注:酒精度允许误差为±1.0%(v/v)
三、专用标志使用
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枝江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枝江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枝府函[2005]1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枝江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高粱:符合GB/T8231的要求,容重≥720g/L以上,外观应颗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杂质少。
2.小麦:符合GB1351要求的地产小麦,容重≥730g/L以上,外观应颗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 杂质少。
3.水:符合GB5749的要求,酿造用水采用保护范围内的深井水,pH值为6.8至7.2,铁≤0.03mg/L,锰≤0.05mg/L,硬度≤250mg/L(以CaO计)。
4.谷壳:要求色泽正常,无霉变,并且拌料单独清蒸排杂。
(二)大曲。
以符合GB1351要求的地产小麦为主体原料,在保护范围内的特定气候和微生物条件下制成的中高温大曲。生产用的大曲贮存期应不少于3个月。
(三)生产控制。
酿制采用红高梁作为主料,谷壳为辅料,中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老窖池为发酵设备,采用双轮底糟和翻沙发酵的质量措施,每年春季3月中下旬到11月中下旬为制曲生产时间。按照季节不同,入窖淀粉含量控制在14%至17%之间,大曲用量为投粮的20%至25%,谷壳用量为投粮的20%至30%,入窖糟醅水份控制在55%至58%,量水水温要求高于80℃。发酵期为50天至70天。
窖池要求:酿造泥窖必须采用保护区内黄泥垒制而成,窖龄在20年以上。
从原料投入到成品出厂应不少于1年。
工艺流程:
1.制曲工艺流程:
中高温大曲:小麦→粉碎→加水→拌料→装箱→踩曲→曲块入室→培菌管理→出房贮存→成品曲
2.枝江酒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粉碎→配料→蒸煮→摊晾→下(大)曲→入泥窖→发酵→出窖→蒸馏→原酒入库→贮存→勾兑→包装→成品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浓香型:清亮透明,窖香曲香秀雅,口味绵甜、甘爽,酒体丰满,后味悠长,个性明显,浓香风格突出。
2.理化指标:
酒精度(v/v,%,20℃) |
40.0-59.0 |
35.0-39.0 |
25.0-34.0 |
|
总酸(以乙酸计),g/l |
优级 |
0.60-1.60 |
0.40-1.50 |
0.40-1.40 |
一级 |
0.50-1.80 |
0.35-1.70 |
0.30-1.50 |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优级 |
≥2.60 |
≥2.10 |
≥1.50 |
一级 |
≥2.10 |
≥1.60 |
≥1.00 |
|
己酸乙酯,g/l |
优级 |
1.50-2.45 |
1.20-2.00 |
0.80-2.00 |
一级 |
1.20-2.40 |
0.70-2.00 |
0.60-2.00 |
|
固形物,g/l |
≤0.40 |
≤0.68 |
≤0.78 |
注:酒精度允许误差为±1.0%(v/v)
三、专用标志使用
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枝江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公示公告(2019-08-01)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钠的测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