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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号公告

2008年01月23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公布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06〕341号)和《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标准》要求,各地区对辖区内的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充装站和永久气体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专项整治,落实了充装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了安全管理工作和装卸行为,达到了整治的预期效果。现将质检特函〔2007〕11号)的要求,我局现将整治合格的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省(区、市)通过验收的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个数予以公布(见附件),具体名单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附件:各省(区、市)通过验收的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个数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各省(区、市)通过验收的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个数
序号
省份
充装站个数
序号
省份
充装站个数
1
北京
16
16
河南
22
2
天津
18
17
湖北
8
3
河北
58
18
湖南
21
4
山西
14
19
广东
67
5
内蒙古
1
20
广西
30
6
辽宁
58
21
海南
6
7
吉林
19
22
重庆
7
8
黑龙江
14
23
四川
37
9
上海
31
24
贵州
5
10
江苏
18
25
云南
31
11
浙江
52
26
陕西
48
12
安徽
31
27
甘肃
14
13
福建
21
28
青海
5
14
江西
28
29
宁夏
10
15
山东
148
30
新疆
23
合计
861

注:西藏自治区无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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